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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命保护绿水青山 用责任留住金山银山

来源:河南经济报 作者:郭世清 马彦鸽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6-06
摘要:访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梁红标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郭世清 通讯员 马彦鸽 【核心提示】 2021年,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共立案查处破坏自然资源领域刑事案件58起,破案6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8人。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类案件16起,滥伐盗伐林木类案件1

      ——访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梁红标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郭世清 通讯员 马彦鸽

      【核心提示】 2021年,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共立案查处破坏自然资源领域刑事案件58起,破案6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8人。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类案件16起,滥伐盗伐林木类案件19起,失火类案件5起,野生动物类案件9起,非法采矿类案件9起。极大震慑了涉林、涉矿、涉野生动物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汝州生态安全稳定。

       汝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汝州,一片神奇的土地,一片发展的热土。这里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景致纷繁;这里绿道延伸、风景如画、钟灵毓秀。山的豪迈、水的幽静、林的茂美,如同一幅瑰丽多姿的叠彩画卷在汝州徐徐展开。一个崭新的汝州,一个绿水青山、诗意盎然的汝州,正在绿色发展的轨道上阔步前行。

2020年12月,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剑奇,市政府党组成员鲁武国,到森林公安分局检查指导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汝州市的青山绿水间,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头顶警徽、肩扛正义,默默护航生态安全,维护林区平安。他们远离喧嚣、扎根林海,足迹踏遍山间的沟沟壑壑,用实际行动书写着生态铁军的故事——他们就是汝州森林公安。

      近日,记者采访了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梁红标。据梁红标介绍,汝州森林公安机关成立于1996年,2002年成立汝州市森林公安分局,2009年成立汝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3月9日,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汝州市森林公安局正式划归汝州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新阶段,新起点,新征程,新挑战。在汝州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森林公安分局全体人员团结奋进,履职尽责,在狠抓队伍管理,坚持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立足大生态,大环保,大保护,大格局,勇担生态保护重担,严厉打击涉林、涉矿、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完成公安局党委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矿山治理勇挑重担 生态保护再立新功

       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既是森林公安顺应时代变革的大势所趋,也是提升生态保护职能的客观需要。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盗采自然资源活动,2021年5月10日,经市重大项目施工环境和打击非法盗采自然资源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以森林公安为主体,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汝州市自然资源保护联合执法大队,职责为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矿业生产秩序稳定。

梁红标局长带领森林公安民警深入乡镇调查案件

自此以后,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在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的同时,持续开展非法盗采矿产资源24小时巡查工作,自成立以来共出动人员585人次,车辆183车次,共接处110、群众举报出警107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6次,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制止涉林、涉矿类违法行为57起,移送行政案件16起,极大震慑了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2021年,汝州森林公安在全力以赴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的同时,联合汝州市地矿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全市无采矿许可证矿产品开展清查、处置工作,以确保全市矿业生产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自处置工作开展以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迅速印制矿产品公示2000份,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涉矿工程建设项目及非法开采点、储存点、加工点无人认领的矿产品料堆逐一进行公示和查证。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强力推进,已取得初步成效。

      森林公安与森林消防联手 做好森林防火

      ——2月19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市森林消防大队报警,寄料镇石梯村突发山林火情。接报后,该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实施现场警戎,并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侦办案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2月21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再次接到市森林消防大队报警,称大峪镇黄窑村蜜蜡山发生山林大火,过火面积较大,请求及时查处。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体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40余人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开展火灾现场警戒和火案侦破等相关工作。通过走访及调查第一现场在场人员,侦办民警迅速在大峪派出所民警配合下锁定犯罪嫌疑人。

梁红标局长到森林消防大队驻防中队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方案要求,森林公安划归汝州市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部门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2021年春季森林火灾多发期,汝州森林公安提前部署,联防联动,充分发挥工作能动性,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三天内连破两起失火刑事案件,受到了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汝州办案先进经验。2022年清明节前后,汝州森林公安履职尽责,克难攻坚,短期内失火案三立三破,再次受到了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自2021年以来,该局共立案查处失火类刑事案件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人,有罪判决6人,极大地震慑了涉林火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联动机制好。森林公安与森林消防大队紧密结合,无缝衔接。两部门、两单位同归梁红标局长分管,消防队下辖六个中队分驻于重点林区乡镇。森林公安是森林消防大队的坚强后盾,森林消防大队同时又是森林公安的眼睛和耳朵,一旦发现火情,森林公安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前方动态,森林消防大队又能在扑火同时将案件线索及时反馈。

       ——侦查措施得当。该局根据线索制定侦查措施,提高破案效率。以大峪镇黄窑村失火案为例,就是根据前方森林消防大队反馈信息,及时掌握破案线索,制定方案后兵分两路,一路为审讯组,控制嫌疑人突击审问;一路为侦查组,在现场摸排、调查、取证。并严格制定审讯纪律,根据前方反馈线索与信息,一举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使案件得以侦破。

       ——工作纪律严明。一是要求“取证不过夜”,二是穷尽一切侦查措施,比如现场走访、特情耳目布控、发动乡镇村组干部配合、悬赏、调阅监控等措施。三是要求将相关侦查措施在办公室备案。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建设美好和谐家园

      汝州地处豫西浅山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因为偷盗者、破坏者,寂静的山林里也有了汹涌波涛,非法猎捕、经营和滥食野生动物时有发生。

       2019年3月,公安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安部、国家林草局相继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预防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任务迫在眉睫。

梁红标局长参加平顶山市野生保护鸟类放飞仪式

      针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结合实际,抓住猎捕、经营、贩卖、驯养等重点环节,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打响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违法犯罪行动歼灭战。2020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云雀”“画眉”等鸣禽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遛鸟有了高压线。森林公安分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玩鸟”引发的野生动物案件,积极维护生态文明及生态安全。

       2021年11月,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寄料镇饲养大量疑似画眉、云雀等鸟类,请求查处。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研判分析案情,立即组织民辅警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在嫌疑人经营的烟酒门市,民警现场查获疑似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画眉等鸟类26只。经查,犯罪嫌疑人师某某酷爱“玩鸟”,长期从事鸟类猎捕、收购、养殖、贩卖,期间曾被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但依然爱鸟不断,是闻名乡里的“玩鸟”专业户。经进一步侦查查明,师某某已先后猎捕、收购疑似画眉幼鸟、成鸟等野生鸟类10余只,猎捕、收购、养殖,贩卖,玩鸟五样俱全,大肆从事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师某某等6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昆仑2020”“黄河行动”“昆仑2021”“废弃矿山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等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行动,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对破坏生态环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2021年以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共立案查处野生动物案件9起,查获收缴野生动物82只(头),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5只(头)。特别是去年9月以来,已查获“玩鸟”引发的野生动物案件8起。

       要打击涉林犯罪,更要修复森林生态

       一直以来,林业执法有一个挥之不去的瓶颈,即“补种树木”“恢复原貌”存在操作难、实施难等问题,想让绿树长久成荫,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从完善制度入手,森林资源各项管护防治“一手抓”,终得绿树参天,万木争荣。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涉林违法犯罪,修复营造森林资源,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汝州市林业局、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通力合作,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多次会商、发文,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生态修复机制,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基地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工作获得了长足进展。

梁红标局长看望、慰问贫困户

       在汝州市汝南大道路旁有一处郁郁葱葱的树林。

    “这片林是‘执法林’,种植的红叶石楠,面积有120亩。”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梁红标告诉记者。

     “还有执法林?与普通林有啥区别?”“这是我们与市检察院、林业局三方共同打造,由专业造林公司负责种植管护的林地。”梁红标解答了记者心中的疑问。不仅要打击涉林犯罪,更要修复森林生态。正是为了破解“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生态环境执法难题,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在执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了一种生态修复补偿(林木补种)制度。

      检察院提供司法保护并负责监督,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局依法查处涉林违法线索并责令当事人采取生态补救措施,由涉案人补种树木或缴纳生态修复补偿费,林业局确定造林地点、招标造林公司造林。2018年以来,汝州市检察院、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分局通过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生态修复机制,在打击涉林犯罪的同时,还大力推进了生态修复基地工程建设。

       截至目前,涉林违法犯罪当事人共170余人已向财政专用账户交纳生态修复补偿(林木补种)费1200余万元,营造生态修复工程林面积达1000余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近年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在局长梁红标的带领下,先后获得集体二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嘉奖1次,荣获“2018-2019年度河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8年度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优秀单位”、平顶山市“2019年度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他本人也获得“平顶山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被汝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平安建设、政协、经济运行、政法、政法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林业、森林防火等先进个人。

     “成绩与梦想同在,挑战与机遇共存;成绩属于过去,未来在于创造”。下一步,汝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坚守初心,不辱使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公安工作重心,立足生态文明之本,抓牢生态环境之根,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严管队伍,规范执法,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持续稳定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正常生产秩序,为汝州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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