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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占城镇财政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马树涛

       本报讯    近年来,辉县市占城镇财政所从四个方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力地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收到满意的效果。
        一是注重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将财政资金监管作为重要的目标责任,搞好责任分解,做到任务清楚、奖罚分明。
        二是注重监控建立市、镇财政互相连接的立体网络信息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对上级下拨的资金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监管优势。
        三是注重公开,建立抽查巡查、公开公示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财政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是注重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积极顺利有序地开展。截至目前,该所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没有发生问题。(马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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