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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高 “四种能力” 全力提升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刘畅

  交通管理关乎城市秩序与民生福祉,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谙此道,将提升队伍建设与服务水平作为工作核心,通过强化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搞创新 “四种能力”,全方位锻造高素质交警队伍,为群众出行保驾护航,推动辖区交通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班子能力建设方面。大队党支部班子成员牢固树立 “抓好党建工作是第一要务” 的理念,明确职责、协同发力,充分发挥 “头雁” 效应。通过党建引领队建,队建促进工作,形成良性发展态势。同时,以高要求、严标准打造 “学习型” 队伍,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以绩效考核为保障,确保学习既有形式又有实质内容、更能取得实效,全面提升全体民辅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队伍能力建设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紧盯重要节点、把控关键环节、监督 “关键少数”,以 “枪、车、酒、赌、毒、密、网” 隐患排查为重点,细致梳理风险点,逐项落实整改,分类制定防范措施,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坚决杜绝管理漏洞,防止 “灯下黑” 问题出现。每月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及思想状况分析,精准掌握全体民警辅警思想动态,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及时跟进帮扶,推动队伍管理常态化。此外,每月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集中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隐患,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

  业务能力建设方面。 立足主责主业,组织全体警力聚焦 “防事故、保畅通、护发展” 的基本职责。加大对辖区道路环境的整治力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严厉取缔、处罚道路上乱停乱放、倚车售卖等不文明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文明宣传教育;严查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提升创新能力方面。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农村交警中队与派出所合署运行,深化警务区勤务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公安交管 “放管服” 改革 20 项措施,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平普惠的交通管理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管理工作的温度与速度。​

  通过持续提升 “四种能力”,不仅锻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交警队伍,更为辖区群众营造了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未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以 “四种能力” 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为鹿邑县的交通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书写新时代交警队伍的奋进新篇章。(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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